一滴泪 知乎小说
老公提出离婚的这天,我被查出来患了血癌。
他的旧爱回来了,他铁了心要娶她过门。
他说:「苏良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曦月。当初之所以娶你,不过是看中你贤惠,现在她回来了,我们离婚吧!」
1.
唐墨书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满脑袋想的都是,他曾经满面欢笑地对我说:「琴琴,你我果然有心电感应,你就是全世界最懂我的那个人!
「琴琴,嫁给我吧,我此生绝不辜负你!」
他单膝跪在我面前,笑得眼中揉碎了星光。
我呆呆地看着和记忆中大相庭径的人,他憎恶的表情和冰冷的眼神,像一把尖刀扎进我的心口。
我愣了好久也没给出回答,直到他不耐烦地摔门而去。
楠楠从房里冲出来,扑到我的腿上号啕大哭:「妈妈,爸爸不要我们了吗?」
我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哽咽着安慰:「傻瓜,爸爸怎么会不要楠楠呢,爸爸最爱楠楠了。」
「那妈妈呢?」楠楠抬起泪眼问,「爸爸还要妈妈吗?」
我瞬间如鲠在喉,抱着楠楠回到他的房间,安抚着他,直到他睡下。
可能是受了刺激,我出儿童房时摔了一下,这一摔,鼻血就止不住了。
我的衣服上好多血,血珠淅淅沥沥落在地板上。
我怕被儿子看见,抓起拖布拼命地擦,可却越擦越多。
我只好请了个保洁,抓起外套,匆匆跑到了医院。
医生给我做了详细的检查后,宣判:「血癌,晚期。可以料理后事了。」
我脑子嗡地一下。
走出医院时,天空陡然下起了雨。
路边的女生躲进男生怀里,他们相携着朝路边的公交站台跑去。
我注视着他们相依偎的身影,仿佛看见了许多年前,下着暴雪的天,我躲在唐墨书的怀里,他拉着大衣为我遮雪,我们一起奔向窄小的出租屋……
2.
我们是在大学里相恋的。
唐墨书因为小时候高烧,双耳失聪,他明明长相帅气,学习拔尖,但却因为这个身体缺陷,性情非常的古怪。
我后来才知道,他曾经有过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
那个女孩考到了首都的院校,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开始嫌弃他的残疾,最终甩掉了他。
唐墨书陷在失恋的痛苦中,整整两年,我就默默地陪伴照顾了他两年。
他总是不按时吃饭,我每天去食堂帮他打饭,送到他的寝室门口,因此没少被男寝的宿管阿姨追杀。
后来阿姨都被我的真挚打动了,唐墨书却始终对我有所防备,不肯接受我的好。
有次,他在操场上打球,被球砸坏了人工耳蜗,他和那名球员打了一架,最后双双被拉进教务处,闹得全校皆知。
我才知道,原来人工耳蜗那么贵啊。
我花光了储蓄了十几年的压岁钱,外加做了一个月兼职,买了副更高级的耳蜗,送到了他手上。
在我的面前,唐墨书从来都是冰冷高贵的,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失控,就是带上那对耳蜗的一瞬间。
「好清晰!」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满眼震惊地看向我:「这对耳蜗不便宜吧!苏良琴,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我悄悄藏起通红起泡的手,无所谓地笑着:「你喜欢就好,多贵都值得。」
唐墨书眼睛向来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放到眼下端详。
下一瞬,他红了眼眶,突然一把死死地抱住我。
我能感觉到他用了全力,他颤抖着在我耳边说:「苏良琴,我们交往吧!
「你对我的好,我将来一定千百倍的奉还给你!」
他说的是奉还。
他对我有亏欠。
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弥补我,并不是因为别的什么。
3.
大学毕业后,唐墨书要留在苏城创业,我毅然决然地选择陪唐墨书留在苏城。
第一次创业失败,他赔光了所有积蓄,我们只能住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和老鼠为伴。
那时候,我们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两眼发昏,还得拼命努力工作。
他总是把好吃的留给我,自己只喝白米粥充饥。
好几次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抱着我哭:「琴琴,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我相信他。
他确实做到了。
我陪他四处借钱,陪他在外拉合作,陪着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他的公司日渐壮大,发展愈发宏伟壮观。
渐渐地,他从当初自卑敏感的少年,成长成了如今杀伐果断,能够独当一面的公司总裁。
人人都喊他唐总。
我却觉得他越来越陌生了。
有了孩子后,我不再辅佐他工作,留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
我怀楠楠时,孕吐反应很严重,临近生产体重才一百斤。
唐墨书很心疼我,我却乐在其中:「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他愣了下,说男孩吧。
后来,我在书房抽屉里,找到了他许多年前的日记本。
他曾经说,这个抽屉里面放的都是重要的东西,不经过他的允许不能打开。
原来全是他和她的故事。
某一篇日记里写着:「曦月问我,将来想和她要男孩还是女孩。我回答女孩。我想要一个和她一样可爱的女儿。她娇嗔地骂我贪心,可天知道,我多想和她有个家,有个孩子,这是我毕生的梦想。」
我安慰自己,每个人都有过去。他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他的未来,我和孩子将不可或缺。
楠楠到了预产期还不肯出来。
本来我们想顺产,但因楠楠脐带绕颈,最终顺转剖了。
我偏偏是麻药过敏体质,硬生生地挨了一刀,切了七层,和砧板上的鱼肉没有区别。
那感觉生不如死!
唐墨书大概是听见了我在产房时的惨叫,我被推出来时,他扑到我的床边,紧紧握着我的手:「不生了!再也不生了!我们只要楠楠这一个就够了!」
他的声音在颤抖,表情真挚而热烈。
我明明疼极了,却还能笑出来,我以为他心里面最重要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我以为我早已经取代了江曦月在他心里的位置,没想到,是我自信过了头。
4.
我淋着大雨回到家。
推开门,唐墨书坐在客厅。
看见我的样子,他愣住了 。
我浑身湿透,下意识裹紧身上的外套,不想让他看见内里被血浸透的白衬衫。
「怎么不带伞?」
他有些生气:「苏良琴!你已经三十岁了,还照顾不好你自己吗!」
他知道,我很会照顾人的,但我,从来照顾不好我自己。
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养成了我讨好型的人格。
小时候,爸妈忽视我,把所有好的都给我弟弟。
我和唐墨书结婚,他们没有来。因为没有娘家,连婆家都开始轻视我。
我总是很听话很听话,为了唐墨书,我第一次做了不听话的女儿,结果是,众叛亲离。
他去浴室拿了条毛巾,走过来帮我擦头发。
这件事他常做,以前我洗完澡懒得吹头发,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帮我弄干头发。
我沉浸在过去的幸福里,他却在我的耳后说:「我让律师拟好了离婚协议,你过目一下。」
原来,这才是他回家的真正目的。
自从公司上市后,唐墨书经常不回家,再后来,他和江曦月死灰复燃,就更少回来了。
我笑了一下,回家路上,我想了很多。
如果我是一个健康的人,还可以跟他耗到底。
但是现在,我累了,我不剩多少时间了。
我望着他说:「我们再吃最后一顿饭吧,吃完,我放你走。」
唐墨书皱了下眉,他应该不想继续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但看着我热切的双眼,他还是说,好。
我钻进厨房做饭。
结婚八年,他喜欢吃的菜我全会做。
他曾夸我的厨艺好,可现在他流连在酒池肉林间,一定忘了家里饭菜的味道了。
我烧了四菜一汤,最后给汤调味时,我两眼一黑,哐当一声摔了下去。
「琴琴?」
外面响起了焦急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