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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 知乎小说

分类: 日记  时间: 2023-06-10 16:23:42  作者: 大熊 
公理 知乎小说

「……就好像把你的大脑扔进液氮,然后砸成一万块碎片!」

我挤过在植入物商店门口消磨时间的那伙少年,他们无疑狂热地盼望能有个全息新闻采访组走过来,问他们为什么不在学校里。我经过的时候,他们假装呕吐,就好像青春期一去不返和穿得像「二分搜索」乐队成员是如此令人厌恶,甚至到了引起生理不适的地步。

好吧,也许确实如此。

店里几乎空无一人。内部装潢让我想起了录像 ROM 店,展示架几乎完全相同,分销商的徽标也没什么区别。各个架子上贴着标签:迷幻、冥想与疗愈、激励与成功、语言与技术能力。植入物本身的长度还不到半毫米,但都装在老式书籍尺寸的包装盒里,上面有着花哨的示意图和几句来自营销语料库或一些租来的名人的陈词滥调:「成为神!成为宇宙!」「终极洞察!终极知识!终极幻游!」甚至还有长盛不衰的「这个植入物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拿起《你是如此伟大!》的盒子,看着透明保护套上汗津津的指纹,麻木地想:要是我买了这东西,只要一用,我就会真的这么相信,无论多少相反的证据都不可能从实质上改变我的想法。我把它放回架子上,它旁边是《爱你自己十亿倍》和《瞬时意志力,瞬时致富》。

我很清楚我是来找什么的,也知道我要买的东西不会放在架子上,但我还是继续浏览了一会儿,一半是出于纯粹的好奇,另一半只是给自己一点儿时间——给我以时间重新考虑这么做意味着什么,给我以时间恢复理智并逃之夭夭。

《联觉》的封面是个幸福得灵魂出窍的男人,一道彩虹撞上他的舌头,乐谱刺穿他的眼球。《异类灵交》在它旁边吹嘘:「这是一种超级怪异的精神状态,就算你经历过也说不清是一种什么体验!」开发植入物技术最初是为了向商务人士和游客提供即插即用的语言技能,只可惜销量不佳。一家巨型娱乐综合企业接手后,拓展出了第一代面向大众市场的植入物:电子游戏和致幻剂的杂交体。多年来,它所提供的精神混淆和功能障碍的范围越来越广,但你只能让潮头载着你走一定的距离,过了某个关键点,继续扰乱神经不但不会让使用者享受怪异感带来的快乐,而且在恢复正常状态后,使用者几乎什么都不会记得。

接下来一代植入物被称为「公理」,其中最初的几个全都和性爱有关——显然这在技术上是最容易的起始点。我走到「色情」区,想看看有什么可供选择——或者更确切地说,有什么可供合法展示的东西。同性恋、异性恋、自慰,各种各样无害的性癖,还有身体上各种不可能的部位的色情化。我不禁想问,为什么有人会选择为他们的大脑重新接线,让他们渴望那些在正常情况下只会觉得可憎、可笑甚至干脆无聊的性活动?为了满足伴侣的要求?也许吧,尽管我难以想象会有人顺从到这种极端的程度,而且这种事也不可能广泛得足以解释市场规模。为了让他们自己性身份的一部分(若是得不到帮助,只会唠叨和溃烂)战胜他们的抑制、矛盾情绪和反感?每个人都有相互冲突的欲望,既想要又不想要同一件东西可能会让人们感到厌烦。这个我完全能够理解。

下一个架子上是形形色色的信仰流派,从阿米什派到禅宗,样样俱全(以这种方式获得阿米什人对科技的反对显然不构成任何问题,几乎所有的宗教植入物都能让使用者接受更怪异的矛盾)。甚至有一款植入物叫「世俗人本主义者」(「你将接受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但没有「犹豫不决的不可知论者」,怀疑显然没有市场。

我闲逛了一两分钟。区区五十块,我就能买回儿时信仰的天主教,尽管教会恐怕不会批准(至少不会正式批准,我很有兴趣知道一下究竟是谁在资助这个产品)。但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真的受到诱惑。宗教也许能解决我的问题,但不是以我希望的那种方式——说到底,我来这儿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以我本人的方式解决问题。使用植入物不会剥夺我的自由意志;恰恰相反,它能帮助我维护我的自由意志。

最后,我鼓起勇气,走向店员。

「先生,有什么能帮助你的吗?」这个年轻人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放射着真诚的光环,就好像他真的很喜欢他的工作。我指的是发自肺腑的那种喜欢。

「我来取我特别订购的东西。」

「先生,请问您叫什么?」

「卡佛。马克·卡佛。」

他从柜台底下取出一个包裹。令人欣慰的是,它裹着不起眼的棕色包装纸。我用现金支付,我带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399.95 美元。交易在二十秒内就完成了。

我离开商店,筋疲力尽,解脱感和胜利感让我腿脚发软。至少我终于买到了这个该死的东西。它已经在我的手里了,不需要牵涉其他任何人,我要做的只是决定用或不用。

我朝着地铁站走了几个街区,把包裹扔进垃圾箱,但我立刻转身把它捞了出来。我经过两个武装警察,想象他们的视线从镜面头盔后面射向我,但我手里的东西完全合法。这种设备所做的,仅仅是让通过自由意志选择使用它的人拥有一种特定的信仰,政府怎么可能禁止它,而不逮捕以自然方式同样拥有这些信仰的其他人呢?实际上非常简单,因为法律不是非要彼此一致不可,但植入物制造商已经成功地说服大众,限制他们的产品就是在为思想警察铺平道路。

回到家里,我在不由自主地颤抖。我把包裹放在餐桌上,开始踱来踱去。

这不是因为艾米。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仅仅因为我依然爱着她,依然为她而哀悼,不等于我就要为她这么做。我不会用这个谎言来玷污我对她的记忆。

事实上,我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摆脱她。事情已经过去五年了,我希望不可能有结果的爱和毫无意义的悲伤停止支配我的生活。没人能为此责备我。

她在一家银行里死于一场武装抢劫。监控摄像头被关掉了,除了劫匪,所有人大部分时间都面朝下趴在地上,所以我一直没能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肯定是动了,或者慌了,抬头张望,她肯定做了些什么;即便在我仇恨最高涨的时刻,我也无法相信她会因为有人一时兴起而被杀,不存在任何能被理解的缘由。

但我知道是谁扣动了扳机。庭审中没有泄露这一点,但警察局的一名办事员把消息卖给了我。凶手名叫帕特里克·安德森,他转为控方证人,同伙被判处终身监禁,而他的刑期减为区区七年。

我去找媒体。一个烦人的犯罪节目主持人收下了这个故事,在电波里咆哮了一个星期,用自以为是的滔滔言辞冲淡了事实,然后他厌倦了这个话题,转而去搞其他事情了。

五年后,安德森已经假释出狱九个月了。

行吧。那又能怎样?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假如有人带着这么一个故事来找我,我会非常同情但坚定地说:「忘了她吧,她已经死了。忘记他吧,他是人渣。继续过你的生活吧。」

我没有忘记她,我也没有忘记杀死她的凶手。我曾经爱过她,虽说我不确定这意味着什么,尽管理性的半个我已经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实,但另外半个我还在像被砍掉脑袋的蛇那样抽搐。处于类似精神状态下的其他人也许会把家里改造成灵堂,用照片和纪念品覆盖每一面墙和壁炉架,每天在她的坟墓上摆满鲜花,每晚醉醺醺地看以前的家庭录像。但我没有那么做,我做不到。那么做既怪诞又虚假,多愁善感总是让我们两个人都觉得恶心。我只保留了一张照片。我们没拍过家庭录像。我一年去给她上一次坟。

然而在这表面的克制之下,我脑海里对艾米之死的痴迷却在与日俱增。我不想要这种情绪,我没有选择它,我没有以任何方式培养或鼓励它。我没有保留关于审判的电子剪贴簿。别人提起这个话题时,我会转身走开。我埋头于工作,闲暇时间里读书或独自去看电影。我考虑过找个新的伴侣,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总是推迟到不确定多久以后的未来,等我重新变成人类再说。

每天晚上,整件事的所有细节都会在我脑海里盘旋。我想到了一千件我或许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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